喜欢南梧州,那就和我成亲,成亲后我便带你去南梧州小住——但此刻沈维桢说不出口。
她适才不该说不喜欢他这种话。
这种天真的直白最气人。
沈维桢平静地呼吸,看阿椿把几根狗尾巴草做成小狗的模样。
“适才是我不对,我重新说,”沈维桢说,“南梧州的确很好,有山茶花,有锥栗,还有——”
阿椿说:“还有大老鼠。”
“这个不需要有。”
“哦。”
阿椿哦完后,继续拨弄着狗尾巴草编成的小狗,其实她想编一只小马,一只可以载着她快快跑的小马,就像红枣,能将她和母亲带回南梧州——
她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。
回南梧州。
母亲近期身体好很多了,陈院判说,如此调养下去,也能外出会客,不会再一天中要昏睡半天……
而且,京城中干燥,其实湿润的地方对肺腑会好些;若她有钱财,雇得了马车,去求老祖宗,或者李夫人……
——带着母亲,一同回南梧州。
沈维桢官职在京中,总不好离京追过去。
阿椿知道,官员擅离职守是重罪。
想到这里,她的心怦怦跳。
是啊,是啊。
如此这般,她就不会对不起老祖宗和李夫人了,不给她们抹羞,不会令她们最引以为傲的继承人沈维桢为千夫所指;也能令沈维桢的“疯病”快些好,不让他陷入此等有悖人伦的肮脏事中。
这样对大家都好。
沈维桢看着阿椿的发带,歪了,坠着珠子的那端折了进去,他想伸手拨开,刚举起,又放下。
不愿再惊吓到她。
算了,算了,沈维桢对自己说,她年纪小,接受不了,很正常。
此事本就是他在强求,难道还包容不了她这几句话?
再看她垂头垂眼,愈发心生怜惜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