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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1 / 2)

检察官的提议 5365 字 1天前

何必提前告知买家监控

位置?

盯着幽深巷道,第二次摇头。"在别处购毒注射致死,不想与警方扯上关系的同伙将尸

体抛至市场后巷……从当天就成功购毒来看,入境的目的大概就是毒品。那么毒贩在入

境前就告知了监控位置……"

我凝视着幽深的巷道,再次摇头。毒贩何必大费周章提前告知买家监控位置?

更何况俄罗斯籍人士根本没理由专程来韩国购毒。这里的治安比俄罗斯严苛得多。即便

丹贤警署办案再敷衍,结论也不会改变。

况且朝鲜族手臂上的针眼都是陈旧痕迹。长期吸毒者肯定熟知俄罗斯的购毒渠道,何必

来韩国?除非另有犯罪目的。

"买凶杀人?"

用上齿碾着下唇思忖片刻,又否决了这个推测。若是职业杀手,理应先制定周密计划。

专程来杀人却先忙着购买注射致死量冰毒,实在不合逻辑。更何况尸检显示注射量是致

死量的一千倍。

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待验证的假设。

"朝鲜族金某并非来购毒,而是来贩毒。毒品从俄罗斯入境时就随身携带,用某种方法

突破仁川机场安检,将大量毒品运至丹贤市。来此地的原因是有买家在此。"

稍作思考后继续推演:

"而后购毒者因吸毒致死,金某便抛尸灭迹。动机是避免购毒流通的事实败露。没费心

掩埋尸体,是因为用了黑市手机不必担心被追查。"

最后这个假设最为合理。反复推敲也找不出破绽。

无论是抛尸动机还是尸体无他杀痕迹都能解释。若涉及大宗毒品交易,提前提供监控路

线也说得通。

优秀的推理总能解释所有证据。

"但毒贩怎么会因用药过量而死?还是致死量一千倍。买家不可能用昂贵毒品作为杀人

手段,看来真是意外……可要说他自己失误注射,剂量又大得离谱。"

毒品走私方式也是个谜。

莫非存在某种既能突破机场安检,又可能因运气不佳导致运毒者意外身亡的手法?

突然有个念头掠过脑海。结合金某的尸检结果,只能得出一个结论。

我联系丹贤综合医院取得法医电话。匆匆走向公交站时,抱歉地打扰了正在用晚餐的医

生。

"医生您好,我是丹贤支厅的李采河主任,上次的值班法医……对,想请教关于那具俄罗

斯籍朝鲜族尸体的事。"

-记得。吸毒过量致死对吧?

"是的。请问还记得食道发现的损伤吗?"

-嗯。有轻微压迫和擦伤痕迹。不过与死因无关。

"如果吞咽又呕出装有粉末的塑料袋,会留下这种痕迹吗?即使表面光滑。"

-嗯……有可能。再光滑的物体只要有体积就会造成损伤。当然活体不会留痕,但若呕

吐后不久死亡,死后可能形成这种痕迹。

临死前施加在身体上的物理压力会留下远比生前清晰的痕迹,因为细胞已失去自我修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