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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我和沈律岑是一齐睡在一张床上。另一边的床实在是被弄得太脏了。

我睡得很熟,连他什么时候起床离开都不知道,当清醒的时候天已经非常亮。之后听咩咩说丹麦现在的天亮都是七点以后的事。

也是咩咩打电话来叫醒我。那电话铃声响个不停,不醒也要醒我努力地去构来放在床边桌上的手机。

接起来,马上听见高昂的声音说:“哈,你要不要起来吃东西?”

我一时是非常茫然,过一下子记起她是谁,说:“嗯,好,我现在起来。”

咩咩说:“那我十分钟后上楼。”

我说:“嗯。”

通话结束,我仍然躺着不动。整个人感觉非常晕,又经历一晚的久违的劳动全身到处泛酸发软不注意就做过头,有点吃不消。

回味着昨晚的情景,当然有点不好意思,但我觉得心头更一热。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非常欢喜,非常想笑,高兴地笑,心情是彷佛落叶归根似的那种笃定。但这样想,也要感到另外的好笑又不是第一次喜欢人,那方面更不是。

但是,我第一次觉得真好。能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真好。

突然手机又响,我一顿。是信息,但不是沈律岑,是母亲,她说:『小四,你昨天出国还是今天啊?』

我没有回复,因为门铃突然响了。我一时一吓地丢开手机,慌忙爬起来,结果脚一软差点要往前摔。

我不容易才去开了门。

在门外的当然是咩咩,她一脸精神地笑,对我挥手。她说:“嗨呃,嗯,你看起来还没有整理好。”

我尴尬地说:“抱歉,我还要一点时间。”

咩咩说:“那好吧,这样子好了,我先到二楼餐厅等你。”

我说:“好,抱歉。”

咩咩笑了一下,挥着手一面掉头走了。我赶紧关门去浴室洗漱,不照镜子真是不知道,那头发翘得很不堪入目,样子也委顿,好像刚结束几十天的熬夜。

我一面刷牙,一面还是对着镜子打了大大的呵欠。

真是不得不佩服沈律岑,他今天仍然起了大早出门。混娱乐圈的人的体力值都和普通人不同。

餐厅在二楼,也是开放的宽敞的空间。

其实这家酒店到处都明亮,都是白的清爽的颜色,设计又新颖,我乘电梯下来,一路走过来,看得眼花撩乱。

大概时间不早了,餐厅没什么人,马上找到咩咩。她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。看到我来了,她说:“喝咖啡吗?”

我说:“好,我自己来。”

咩咩指了一个方向,说:“咖啡在那儿呢。要不要来碗谷片加酸奶?还是要来一点丹麦酥?很好吃,虽然是冷的,都在那儿。”

我说:“呃,好。”

咩咩说:“我告诉你怎么弄好了。”就跟着我一块去。

坦白说这儿的吃的很多,但却不太能引发我的食欲。最后是盛了酸奶加谷片以及一杯咖啡慢慢吃着,我一面听咩咩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