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难吃,家里只要有墨和珏,就不怕浪费。
而且,他对自己做饭的技术,还是有点自信的。
豪猪肉切成块状,冷水下锅后放入姜片焯水,然后将蜂蜜小火炒得颜色变深。
加肉和葱姜以及各种香料一起炒,最后添上温水,大火闷炖,直至肉类软烂。
满满一锅,红亮亮的,跟果冻似的,一碰一弹。
珏猎的兔子,皮已经送去慈那儿,请他帮忙鞣制了。
肉的话,白泽打算直接腌制后,涂抹上香料,放火上烤着吃。
墨和珏在旁边负责帮忙。
兔子肉熟得差不多了,珏就习惯性地拿起之前白泽做好的辣椒面,准备撒上去。
白泽忙伸手制止。
他的屁股不得劲一天了,再吃辣的话,可遭不住。
珏疑惑地看着亚父。
白泽温声道:“一会儿撕开再单独放吧,我今天想试试不辣的。”
墨的目光又落到白泽脸上,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罪魁祸首。
用蜂蜜做的红烧肉,味道竟然还不错,肉里吸满了浓郁的汤汁,入口即化,软糯却不腻。
带着微微的甜,很符合小孩的口味。
珏连着吃了四五块,然后才转而去吃新烤好的兔子肉。
晚饭后,墨把幼崽拎过去刷锅,自己则来到白泽身边,伸出一个拳头。
坐在火堆旁的白泽,仰着脸:“怎么了?”
墨修长的手指伸开,掌心里是一颗冰蓝色的宝石,晶莹剔透,同白泽的眼睛一样。
纯净、迷人。
白泽瞬间站起来,目不转睛地盯着墨的掌心:“好漂亮!”
墨很满意白泽的反应,也不枉他跟汜“切磋”了一场。
白泽见他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动,问道:“送给我的?”
墨点点头。
白泽小心翼翼地接过。
这蓝宝石可真好看,圆圆的一颗躺在那儿,如掌心的一片汪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