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也睁开眼,盯着天花板上那盏价值六位数的水晶吊灯看了足足三分钟,才慢吞吞地从床上坐起来。丝绸睡衣的带子松垮垮地挂在肩上,露出锁骨处一片深浅不一的红痕。他伸手摸了摸,心道锁骨尚且如此,后颈怕不是让沈序给咬穿了。
“喜欢咬beta,口味真是够特殊的。”程也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。
他想起昨晚沈序滚烫的呼吸喷在他的后颈,牙齿反复在后颈流连,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地企图标记自己。
程也当时被折腾得话都说不连贯,只能断断续续地说:“沈、沈序……你忘了,我是beta,beta是……没有腺体……你标,标记不了……”
然后沈序的动作就更凶了。
想到这里,程也的腰又是一阵酸软。他撑着床站起身,走到落地窗前,“唰”地一下拉开窗帘。整座城市的风景在眼前铺展开来,这是他从前只能踮脚遥望的繁华,而现在却触手可及。
三个月前那个晚上,他在会所的吧台边坐着,故意穿着卫衣,把自己装的像是被迫来夜场兼职卖酒的学生仔,还特意选了袖口已经起球的卫衣。
这个装扮确实让他在一堆妖艳货色里脱颖而出,但是也仅仅止步于此,因为他是个没有任何信息素的beta,那些上流社会的虚伪alpha更喜欢各种味道的omega,对程也这种干巴巴的beta毫无兴趣。
可程也不死心,他非要从这些纨绔子弟的口袋子里掏元子出来,把这些天价酒水卖给他们狠赚一笔提成跟小费。
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,他没怎么卖出去酒,提成赚的了了,小费拿了不少,但是一瓶贵酒的提成多啊,随手可怜他的小费跟少得可怜的底薪加起来才多少钱……
程也不甘心,为什么别人能捞到钱,他不能?
所以这天晚上他端着酒杯又在物色猎物,眼角余光扫过整个场子,最后锁定在最角落里那个独自喝酒的男人身上。
沈序。
程也甚至不用刻意打听,这座城市里有谁不认识沈家这位年轻掌权人?不到二十岁就接手家族企业,三年时间将业务拓展了百分之四十,财经杂志的宠儿,无数omega梦寐以求的联姻对象可惜,沈序似乎对信息素匹配那一套不感兴趣,从未和任何omega传出过绯闻。
说不定他就是不喜欢omega,偏偏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