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至同所效忠之人政见不同;道不同不相为谋——于情于理,李至同都要杀了他。
可李至同能下毒,一点一点地下,沈云娥一个农妇,居然能夺去小姐的夫君,小姐的夫君也是个瞎了眼的,放着贵女不爱,竟痴迷于一个不识字的农家妇人……
李至同便将牵牛红娘子的毒,悄悄地、偷偷地下在沈云娥常买回家的糕点中。
她傻乎乎,什么都不知道,轻而易举被蒙蔽,很容易就吃下了。
不仅自己吃,那糕点还曾分给一个关系好的邻居吃,那邻居夫妻——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,贪食,命也不好,偏巧吃了南天竹叶包的米饭,当晚便毒发身亡。
沈士儒有所觉察,但他以为是沈云娥下的毒,也心甘情愿地服下。
李至同想笑,老天爷都在助他惩罚这背信弃义之人。
一家子蠢货。
哦,还有那个叫阿椿的女孩。
可惜她运气好,体质也好,没死就算了,居然也没落下什么病根。
李至同恨沈士儒,也恨他爱的这对“妻女”。
只是沈云娥中毒深,又有病,若接着对付她,实在太明显,只怕会查到他身上。
一个重病的寡妇,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,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,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、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,多的是害她们的人。
没了钱财,谅她们活不了多久。
没想到,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,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,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;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,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。
更没想到,他会在三年后,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。
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。
这个小姐的孩子,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,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?
更何况,若沈维桢死了,小姐虽伤心欲绝,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,大可改嫁——
沈维桢该杀。